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节 较为开明的婚恋观
banner"
>
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上升、繁荣时期,也是封建法制承前启后划时代的时期,是一个既保守而又开放的社会。
在婚姻方面存留着封建时代一般的特性,同时也显示了相对开放气氛下的特殊心理。
当时封建的婚姻制度虽已臻于健全,但禁锢人性的封建礼教尚未发展到后来那么严酷的地步,礼法束缚较松,女性地位较高,贞节观念淡漠,民族通婚频繁,致使唐代婚姻呈现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我国古代的婚姻,最初是服从于礼教及社会习惯的制约,很少成法律,更无专法,汉代始在《九章律·户律》中列婚姻条目,到北齐时,有关婚姻的法律附见于户律中,曰“婚户”
。
北周律分“婚户”
为“婚姻”
和“户禁”
两篇,隋时改称为“户婚”
律,唐代详加裁正,仍称“户婚”
。
唐代《户婚》律共3卷46条,内容包括户籍、土地、赋税和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其中关于婚姻的法律共21条,大多源于《礼记》和汉晋以来有关婚姻的法制,说明唐代的婚律以承袭前代为主。
法律历来是维护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工具,唐代婚律自然以维持阶级间的等级为依据。
唐代婚律明确规定了同一阶级的内婚制,即所谓“贵贱不婚”
、“良贱不婚”
、“当色为婚”
。
同时规定婚姻的主持、婚姻的标准、婚姻的手续等,都必须受到宗法制度的制约。
婚律还从法制上保障了聘娶婚的实施,即婚姻必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钱财和契约作为婚姻存在的根据,在此基础上,男子以聘之程序而娶,女子因聘之方式而嫁。
婚律并集中体现了以夫权为中心的思想。
不过从唐代婚律的具体规定来看,有些条款也反映了当时社会风气相对的自由开放。
(1)对那些未经家长同意而已成事实的婚姻,法律承认其有效。
即“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
(2)古代丈夫可以将妻子赶“出”
家门,理由有7种,即:不顺父母,无子,**佚,嫉妒,恶疾,多言,盗窃。
只要犯其中一种,丈夫就可以遗弃妻子。
“七出”
是站在男子立场上制定的法律或一种严格的伦理规范。
但唐婚律在规定“七出”
的同时,还有所谓“三不去”
的规定,即曾为夫家父母服丧3年;娶时夫家贫贱后来富贵;女子嫁时有家,出时无家可归。
妻有“三不去”
之一,虽犯“七出”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简介我叫江羽,本想一直留在山上陪着我的绝色师父,却被师父赶去祸害未婚妻了。而且多少?九份婚书!?...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