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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岭南风味(第1页)

梁德从意识数据库中翻出那本《清晨的野餐》修订版,这本书是他击杀审代言后获得的奖励,号称全方位野餐攻略,进阶野营手册,超实用野外生存指南,荒野求生的最佳伴侣。

梁德不以为然,从他半个岭南人的视角来看,要想成为荒野求生的最佳伴侣,至少得具备可食用的属性,这本书显然做不到。

但是经过梁德这几天忙里抽闲的研究,发现这本书着实有料。

这位名叫洛斯的作者少年时代在一个类似欧洲中古世纪的环境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农奴,作为一名体质瘦弱的少年农奴,获取食物对当时的他来说至关重要。

在中古世纪,从田野到山林所有的一切都是领主的私产,农奴想在里面打猎搵食,有且仅有死路一条。

所以这本《清晨的野餐》不仅包含了野餐的技巧,还包括了如何偷偷打猎、烹饪并消除痕迹的技巧。

在成书过程中,洛斯得到了来自众多领域大师级人物的帮助。

有一人一弓纵横林海雪原多年,数省联手动员了数千干警和带着机枪火箭炮的民兵才将其抓捕归案的关外偷猎之王。

有来自南美大陆深处,带领数百族人在毒虫猛兽密布的雨林中存续开拓的部落巫医。

有誓死与资本主义帝国作战到底,没有任何补给和全副武装的大兵在中东沙漠里周旋游击了半生,最后出动三架武装直升飞机才将其俘虏的阿拉伯大叔。

还有学贯南北,名满中原,在野外料理各类认识不认识的飞禽走兽犹如反掌观纹,用眼神就能令八闽儿女闻风丧胆的岭南厨神等等。

《清晨的野餐》熔天南地北绝艺于一炉,又有推陈出新的创见,各种实用技能相辅相成,杀伐果断,毫无怜悯之心,可操作性极强。

梁德相信,如果一片荒野里只剩下这位洛斯先生和贝爷,那位拧掉过无数生物的头获取蛋白质的英国绅士就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荒野求生。

他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也考虑到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从中选取了一些不那么残忍,出血量较小的技巧教给李带弟。

由于凤鸣铁布衫的打法本来就很暴力很残忍,他又把金蛇缠沾手和五谷铁砂掌的渗透劲法门单独拿出来教给她。

“好了,带弟。”

梁德用元神扫描一圈道,“八点二十方向有头驼鹿,你去试试手。”

“噢。”

李带弟连用鸽隐和鹊踏枝两式,悄无声息地在树枝上腾挪跳跃,很快靠近了那头黄棕色驼鹿所在的位置。

那头驼鹿低着头在啃地上的青草,掌状分裂的大角随着吃草的动作微微晃动,浑然不知一位强大的幼年猎食者已经悄然靠近。

李带弟站在树枝上,两只小手苦恼地摸着脑袋。

“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好像那样也行,这可咋整啊。”

这就是学渣终其一生也体会不到的……解题思路太多的苦恼!

李带弟也没纠结太久,她从树上无声地切下一根树枝,以手为刀,削成了一柄粗糙的短矛。

黑脸小女孩举着树枝做成的短矛,眯起一只眼睛瞄准下方的驼鹿。

沉腰后仰,甩臂投枪!

短矛在内气灌注下电射而出,在经过的地方留下一条真空轨迹。

那头驼鹿若有所觉,在短矛临身前撒开四个白色蹄子向前奔出了半尺,但这个动作早在李带弟预料之中。

那位关外偷猎之王的家传秘诀里引用了一句不知出自何处的兵法。

“料敌于先,则战有机。”

硬度已不逊于普通钢铁的短矛从驼鹿的头顶贯入,矛头深入土石,将其死死地钉在了地上,血流满地,这头肩高五尺的大型食草动物浑身抽搐了一下,便不再动弹了。

李带弟完全没有出现梁德担心的情况,黑脸小女孩从树上跃下,眼里尽是收获的开心,欢欢喜喜地扛着这头浑身是肉的驼鹿往自动售货机处走去。

远处的灌木丛中,梁德武道元神扫描范围之外,一个衣衫破烂的持弓大汉惊疑不定地看着李带弟扛走那头驼鹿。

他枣红色的脸上有一道斜斜的疤痕,显得十分凶恶,一身土黄色劲装料子不错,只是上面布满了暗沉的血迹,还有许多刀剑留下的破洞。

持弓大汉趴在灌木丛中几次想要出来,最后还是没有现身。

等李带弟扛着驼鹿离开后,他敛息屏气悄悄退走,很快消失在山林深处。

“对对对,先做个挂架吊起来放血,别让肉太腥了。

再把毛褪了,用渗透劲扫一遍,把毛发和污垢都震出来,里外都抹上岩盐和野菜汁去腥,不用抹太多,你有个师伯说过,大巧若拙,至味在真,我们岭南菜就是要保持食材最新鲜的风味……好了好了,可以烤了。

生火前留好烟道,对准自动售货机投币口这边,我全部吸掉就不会让人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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