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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陶陶没宰过兔子,但过年时围观过爸爸杀鸡,决定也按同样的步骤做。
她先让达达把已经苏醒的变异兔子再次电晕,方便操作,接着烧起一锅热水,盖上锅盖让它自己咕噜着,她则操起菜刀,蹲在一动不动的兔子前,准备割喉放血。
她右手持刀,左手揪住兔子的耳朵,用力割它的脖子。
可是兔子变异后毛量愈发的多,皮肤也变得特别坚韧,明明很锋利的菜刀割了半天,只割断一小撮黑毛,连皮都没见着。
她怀疑是角度问题,调整好几个姿势,分别从上下左右各个方向尝试,胳膊都酸了,仍然没有成功。
得换个工具。
她回到灶台前,大约是之前有女主人生活过的原因,别墅内的厨具非常丰富,刀也有好几把。
薛陶陶选择一把又窄又短的小刀,改变策略,抓起野兔脖子,一刀戳了进去,被冒出的鲜血呲了满身。
野兔受到重创,在昏迷中拼命挣扎,四条腿猛蹬。
薛陶陶无法靠近,见达达在一边看热闹,忙说:“过来帮忙,你压住它的后腿,我压住它的前腿!”
达达闻言走过来,用它的小爪子死死钳住野兔的后腿。
兔子的后腿力量是全身最强大的,薛陶陶担心它的小身板压不住,不料对方比她想象中厉害得多,居然压得野兔一动不动。
薛陶陶连忙也扑过去,顾不上自己鲜血淋漓的可怕模样,用身体压住野兔的前腿,双手则继续放血。
过了大约十多分钟,野兔终于不再挣扎,客厅地面的地板也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薛陶陶鼻间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她强忍住呕吐的欲望,接着干活,把野兔开膛破肚。
这么大的变异兔子,内脏可比鸡要多得多,装了满满一大盆,好在有达达在旁边帮忙,将内脏端出去扔掉,为她省下不少力气。
接下来是拔毛,她记得爸爸是先把鸡用开水泡一会儿,等毛孔泡松后,就能很轻松地拔下来。
野兔太大,找不到合适的盆装,她便直接把开水浇了一点到兔毛上,过几分钟再动手拔。
不知是方法不对,还是浸泡的时间不够,兔毛根本拔不下来,仍然牢牢地依附在皮肤上。
薛陶陶想起很多人都穿的皮草大衣,据说是从鲜活的动物身上直接剥下来的,现在变异野兔死了,应该也可以剥皮吧?
她拿起那把尖且锋利的小刀,找到兔皮与肌肉的间隙,将刀刃插进去,耐着性子慢慢分割。
这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的事情,兔皮下面连接着筋膜,必须把筋膜割断,才能将兔皮剥开。
但筋膜十分滑腻,不好操作,中间有数次薛陶陶都想破罐子破摔,直接连着兔毛一起煮算了,不过还是坚持到最后,将整张兔皮给完整地剥了下来。
尽管累得要死,可是看着地上那张堪称完美的兔皮,她便忍不住骄傲起来。
早知道自己有这种天赋,她就直接去皮草工厂上班了。
不如留下来,以后做件衣服穿?
废土世界人们的衣服大多是从开心乐园捡的,只有实力强大的基地才有人员和材料做新衣服穿,就像绿洲之城那样,但是仍然只有少数人能穿得上,想获得一件合身的衣服不是容易的事情。
先收起来,等见完陆深以后再说。
薛陶陶把兔皮卷成一卷,塞进杂物间,把兔肉切成块装进冰箱冷冻,然后清理干净地面。
做完这些她打算烤肉去,却被身上的血腥味熏得想吐,只好先去楼上洗澡。
她的卧室也有一个卫生间,二十四小时供应冷热水和电。
不得不承认,克劳德家的生活水平已经可以和奥尔的宫殿媲美,撇开被电击和绑架的遭遇不谈,在这里当仆人其实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如果他放消息公开招聘,想抢这个岗位的人恐怕会多得挤破头。
薛陶陶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把血腥味冲得干干净净才作罢。
原来的衣服被兔血染成深红色,完全没办法洗掉,她干脆扔进垃圾桶,从衣柜里翻出一条淡黄色的连衣裙穿上。
裙子款式简单,不过尺寸还挺合身,楼下的鞋柜里还有好几双女款鞋子,她选了一双方便跑路的运动鞋,把头发一扎,开始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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