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传文书事由所见君臣日常政务的分工与诏书、律令的作用
banner"
>
上文主要分析了传文书中属于“形式”
的文句。
下面转而考察文书所记录的持传事由,并基于此,对于君臣在处理官吏公出持传这一日常事务上的分工以及诏书、律令的作用做些探讨。
关于帝制时代君臣处理政务时的关系,迄今关注不多。
不过,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政务中直接由皇帝处理的不多,多数是通过君臣合作的形式完成,另有一些则由中枢机构自行处理。
至于这种分工的具体细节,如君臣责权的边界以及边界变动的情形与背景,唐宋以后资料稍多,可能容易说清,秦汉六朝时期文献寡少,记录的多是以皇帝为中心的活动,难得见到后两种情形,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揭示。
况且这种分析对于认识帝制时期君臣关系的变化发展趋势,进而认识王朝运行机制的演变与形态都是有意义的。
王朝统治的基调是各种例行事务的处理,具体则落实到各种文书的来往处理上,分类剖析文书内容或许更能显见日常政务中君臣关系的一般状态。
汉代官员,无论中朝官吏还是郡县官吏,外出公务的情况相当频繁①,签发“传”
文书则是朝廷与地方官员针对此而反复处理的一项例行工作。
目前发现的汉代行政文书很多,但具体到某一类或数量有限,或数量虽多而牵连的机构有限。
同一类文书中涉及上至皇帝,下及郡县官吏的很少,传文书则是其中罕见的牵涉自朝廷到郡县多个机构,同时出土数量较多的文书,它们自是窥见君臣关系不可多得的一扇窗户。
通过分析传文书的签发分工与外出事由的关系,可以略见君臣在处理外出事务中的分工,进而有助于深化对君臣日常政务中的职责分工与双方关系的认识。
同时,签发程序、传文书所调用的资源以及相关机构接待持传官吏亦有一定之规,从中亦可了解诏书、律令在处理此种日常政务中的作用。
表面看来,持传外出的事由相当繁杂,观察事由处理程序,则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事由是需要经过皇帝批示后才能签发“传信”
,目前所见,具体有如下五种情况:
1.军吏诣部与返回驻地,如1、4、6、8、9,“有请诏”
中的22、26、37亦应归入此类,5或许亦是,文残,未计。
这是西汉宣帝设西域都护,在西域驻兵戍守后出现的事由。
西域都护为加官,由朝廷派遣的骑都尉、谏大夫担任,元帝时增设了戊校尉与己校尉。
②这些官员均隶属于朝廷的光禄勋③,与郡国无关,所统领的军队则出自驻守长安的北军,所以传文书中有“罢诣北军”
(26),“更终,罢诣北军”
(37)之说。
而到了西汉中后期,中朝将军常常典兵①,所典之兵当包括北军。
这些“军吏”
从比二千石的高官至最低级的佐史以下的司马令史,外派西域驻防均需皇帝下“制”
批准,服役期满返回长安也需要以“请诏”
的形式获得传文书。
比二千石的高官外派需要皇帝批准并不奇怪,倒是区区令史等最低级军吏外出亦须牵涉皇帝,颇不寻常,显示了汉廷对中央军队控制之严密。
申请传信的文书均由两位,甚至三位(如1)中朝官奏请,具体身份几乎都是不同名号的将军以及光禄勋或其下属。
西域都护为光禄勋的属下,而都护所统领的军队则来自中朝将军所掌管的北军,因此当派遣北军军吏至西域屯戍时,需要双方的上司联署奏请,说明官吏的统属关系在汉代公务运作中的重要性。
悬泉所出这类传文书不少,但从全国情况来看,只是西域都护一处是由朝廷派遣官员、军队驻守,军吏调动需经皇帝批准,此类传文书应算是特例。
有学者以为“传”
用于无军籍的吏和民①,看来是不对的。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简介我叫江羽,本想一直留在山上陪着我的绝色师父,却被师父赶去祸害未婚妻了。而且多少?九份婚书!?...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